泸县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

日期:2021-07-05 浏览: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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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县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28个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县人大社会建设委负责同志和有关法律工作者、残疾人代表、县残联全体职工参加。县政府副县长宋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图为泸县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

会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结合自身职能就“一法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服务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交流发言;残疾人法律工作者代表四川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律师、泸县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特聘律师涂国仲就《残保法》和有关残疾人条例实施以来对残疾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发生的变化和现存的问题进行讲解;泸县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残疾人代表讲述了《残保法》实施以来自身感受及从事基层工作收集到的社会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和建议。

图为县残联交流发言

会议一致认为,《残保法》实施30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得到切实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深入贯彻新时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党领导残疾人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持续贯彻落实《残保法》在内的“一法四条例”等涉残系列法规政策,不断丰富形式、内容和载体,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牢固树立尊重残疾人权利的意识。

图为县政府副县长宋军作强调发言

县政府副县长宋军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协调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依法依规长效进步,继续贯彻落实好相关法规政策;二要利用新时代新机遇,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事业补短板、强弱项、办实事、解难题,凝聚各方力量统筹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增强法治觉悟,力践知行合一,利用残疾人相关节日庆典持续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社会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